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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人人持证、技能社会” | 山西有了新《决定》
作者:西部人力 发布时间: 2021-11-29 928 次浏览


技能是强国之基、立业之本,技能人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11月25日,刚刚通过的《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技能山西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11月26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该决定进行了发布。



今年4月,人社部印发“技能中国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各地打造技能省市”,努力建设满足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队伍。山西省委把技能强省、技能富民作为兴晋富民的重中之重,创造性地提出了“人人持证、技能社会”的战略构想。今年3月,山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提质增效工作方案,深化和推进此项工作。



《决定》共有15条,主要规定了基本原则、职责分工、技能培训、人才评价、技能竞赛、技能提升、技能强企、技能激励、宣传引导等内容。


《决定》明确了技能山西建设应当建立健全的“一个制度、三个体系”,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行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求、满足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完善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以省市县级职业技能竞赛、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为主体,以企业和院校职业竞赛为基础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技能人才奖励体系。


《决定》强调了技能山西建设的重点环节。在技能提升方面,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适应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培训;支持企业围绕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以生产经营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和产业紧缺人才为重点开展培训;鼓励普通高校结合在校大学生专业特点和就业创业需求,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强调职业院校应当面向企业、社会开展订单式、项目制等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训;鼓励社会培训机构面向城乡劳动者开展以持证就业为目的的职业技能培训。



在技能强企方面,明确支持企业推行新型学徒制;推动企业与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建立产教融合、企校合作机制,支持职业学校在企业设立实习实训基地、企业在职业学校建设培养培训基地,促进企业与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在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上深度融合;支持企业与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开展数字技能、绿色技能等领域技能人才联合培养。


同时,在技能激励方面,明确提高技能人才在各级各类表彰和荣誉评选中的名额分配比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城市直接落户范围,其配偶、子女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教育、住房等保障服务;支持事业单位面向技能人才、职业院校毕业生招录(招聘)工作人员,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要求各类用人单位对在聘高技能人才,在工资待遇、学习进修、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奖、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按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同等待遇;明确各类媒体应当宣传技能山西建设相关政策和先进典型事迹,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营造关注技能人才、支持技能人才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此外,还就加强职业培训教师队伍建设、结合地方特色产业培育劳务品牌、为技能人才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规范社会培训机构收费监督管理等作出规定。




来源:山西日报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