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7月27日,我省再次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本土病例,按照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川疫指发〔2021〕38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全省人社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以下简称“院校机构”)疫情防控,确保师生健康安全和教学培训秩序稳定,四川省人社厅作出以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